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42_1.8.11. 先存論

1.8.11. 先存論

§ 11. 先存論

人僅能因其自身的自願行為及其主觀後果而被視為負有責任或有罪,這一原則顯得如此合理,以至於在許多人心中,它具有直覺真理的權威。然而,聖經的教導與經驗的見證都清楚表明,人是生而有罪的,他們來到這個世界時就處於罪咎與道德污穢的狀態中。因此,人們必須設法將這一事實與他們視為不證自明的真理調和起來。為此,人們提出了兩種理論來進行調和。第一種是先存論(preëxistence)。俄利根(Origen)以及在他之後教會歷史中零星出現的幾位思想家,直到今日,都假設人在出生於此世之前,曾在另一種存在狀態中生活過;由於他們在該先前的存在狀態中自願地得罪了神,因此他們帶著因自身自願行為而產生的罪咎與污穢來到這個世界。由於這種觀點從未被任何基督教會所採納,因此它並不屬於基督教神學的範疇。關於此說,只需指出以下幾點:

  1. 該理論並不自稱是聖經的教導,因此不能成為信仰條款。新教徒一致教導:「神關於他自己的榮耀、人的救恩、信仰與生活所需的一切事物的全部旨意,要麼明確地記載在聖經中,要麼可以從聖經中推導出良善且必然的結論;無論是藉著聖靈的新啟示,還是人的傳統,都不得在任何時候對此有所增減。」既然先存論既未明確記載於聖經中,也無法從中推導出來(這一點已獲承認),它就不能被視為基督教教義的建構原則之一。其基督教擁護者所能主張的,僅僅是聖經並未反對此說,因此他們有自由持守它。
  2. 然而,即便這一點也無法被承認。它明確地違背了神話語的清晰教導。根據創造的歷史,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。他的身體是用塵土造成的,他的靈魂直接源於神,並被神宣告為「甚好」。這與亞當是一個墮落靈體的觀點完全不符。聖經也教導說,亞當是在知識、公義與聖潔上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,並且是在此生中、而非在先前更高層的存在狀態中墮落的。正如我們所見,聖經也說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因為眾人都在那一人裡犯了罪。亞當的罪與其後裔的定罪及罪性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。這與將人類目前的罪性歸因於每個人在先前存在狀態中的自願行為,而非歸因於亞當行為的理論相矛盾。
  3. 這一教義既缺乏聖經權威的支持,也缺乏意識見證的支持。沒有人對先前的存在有任何記憶。在他目前的狀態中,沒有任何東西能將他與先前的存在狀態聯繫起來。這純粹是一個簡單的假設,沒有任何已知事實的絲毫證據。
  4. 該理論若為真,也無法提供任何解脫。那些我們一無所知、在我們出生前所犯、且無法作為我們自己的罪而喚起良心責備的罪行,絕不可能成為懲罰的公義根據,這與白痴的行為無異。然而,無需再深入探討此議題,因為反對實在論(realistic theory)的論據,在大多數情況下,對於先存論同樣具有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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